客 户 须 知
一、抵押贷款流程:
1、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银行审查同意客户贷款后,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评估;
3、抵押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地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去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4、手续完成后,贷款行放款;
5、借款人按规定向贷款行还款。
二、现场勘查须知:
1、房地产估价需要现场勘查,客户要积极配合现场勘察人员进行估价对象的实际观察、体验、拍摄估价对象室内外照片及相关调查询问。
2、评估现场勘查需要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当事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收取其复印件。
三、领取抵押评估报告须知:
客户领取抵押房地产评估报告后,郑州市区(除上街区)需要先到郑东新区市房地产管理局72号窗口办理备案,后去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四、二手房按揭贷款评估须知:
客户领取二手房按揭抵押评估报告时,需要向评估人员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交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房地产交易课税评估须知:
房地产交易课税评估中,估价报告必须显示交易双方姓名及购买合同价格,需要交易双方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六、在建工程评估须知:
委托方需提供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估价对象所在小区平面图;
(8).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抵押物清单;
(9).委托方营业执照;
(10).在建工程预算书;
(11).在建工程销控表;
(12).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是否拖欠建筑工程价款的书面说明。